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不过节目组只截取了这两首歌的一小部分做诱饵,勾引观众来看节目,两首歌都很棒,把观众们对下一期《音乐达人秀》的期待拉的很足。
周五,晚上八点。
《音乐达人秀》开播了。
川省,成华大道旁,二仙桥。
一户一百平左右的二室一厅的房子中,孙岚正靠在沙发上看着电视,电视中播放着京城电视台的《音乐达人秀》。
她不是《音乐达人秀》的粉丝,她今天晚上之所以会看这档节目,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名人会出现在这一期的节目上。
这个名人就是谭越。
谭越不是明星艺人,曝光比较少,孙岚追的还比较辛苦,不过在追星谭越的时候,她也幸运的加入了一些队伍,比如谭越的粉丝群。
孙岚一边等待节目的正式开始,一边看着群里志同道合的群友的聊天,大家都在聊谭越。
或者说,都在聊即将播出的《音乐达人秀》。
“哈哈哈,真巧,刚打开电视机就看到了《音乐达人秀》,期待谭老师的出场。”
“我从半个小时前就调京城电视台,为此还开了三个会员,玛德,最后才发现,原来不用开会员也能收看到京城电视台啊。”
“哈哈哈,我想听谭老师唱《年少有为》,唱的真好听。”
“估计谭老师不会唱《年少有为》,他大概率会唱《悟空》吧。”
“对啊,《悟空》本来就是他写的,不知道他唱《悟空》怎么样……不过翟全唱的已经很棒了,觉得谭老师很难再唱出什么新鲜的点出来了。”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“嚯,你们都没看《音乐达人秀》放出来的谭老师的视频剪辑吗?唱的也是《悟空》,好像曲子还和之前的不一样呢。”
“是啊,那个剪辑视频我也看了,我就是被那段视频给吸引过来的,不过我最期待的还是谭老师唱的另外一首歌,虽然只有几句,但也太好听了吧,而且我以前没有听说过,怀疑是谭老师的新歌。”
看到群里,有人在说谭老师可能会在这档综艺节目上唱新歌,孙岚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。
她喜欢谭越以前的那些老歌,都很好听质量很高,但如果谭越能出新歌,那自然是天大的好事。
就比如《Stronger》这首歌出的就挺突然,在《悟空》的余热还没有消散的时候,谭越就又紧接着写出了《Stronger》。
如果说一开始还是会担心谭越会不会写的不好,但有了《Stronger》之后,孙岚就开始期待,谭老师的新歌,未必质量就会差嘛。
她不是很了解音乐的创作,但她却觉得谭越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天才。
音乐天才写歌,应该难度不会很大吧。
在孙岚思索的时候,电视中《音乐达人秀》节目正式开始了。
第一个上场的是翟全,他要演唱《悟空》。
《悟空》是这段时间最火的一首歌之一,翟全也凭借这首歌翻红,并且进入三线公众人物榜单,事业上向前迈了一大步。
翟全来唱这首《悟空》,在预料之中。
翟全版本的《悟空》孙岚已经听了不止一遍,但现在再听一遍,仍旧觉得很慷慨激昂,很有一股蔑天蔑地的齐天大圣的感觉。
孙岚在电视机前,都忍不住的想要给翟全鼓掌,他确实唱出了孙悟空的感觉,有那么一刻,让孙岚都感觉,站在舞台上的不是别人,正是齐天大圣孙悟空。
而翟全下台之后,节目显然并没有结束,舞台上灯光又慢慢转的暗淡,紧接着,让孙岚心动、期待、兴奋的身影终于走上了舞台。
“谭老师。”
孙岚眼睛一亮,看着台上的谭越,不由惊喜的呼出声。
陈玄穿越洪荒,沉睡无数年,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。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,自称弟子。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,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。此后,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。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,但毕生所学,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。后土老师之下,圣人也是蝼蚁。鸿钧大怒瑶池,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?数年,瑶池归来道祖,我已拜入他的门下!鸿钧一口老血喷出!猝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,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
老婆只爱钱不爱我,怎么办?腹黑男神在线追妻,全民神助攻,实力宠妻么么哒,高调打脸虐渣渣。白莲花捂脸跑路,绿茶婊自觉退散陆小姐表示老公打脸虐渣太给力,人生忽然变得有点寂寞啊。男人笑得一脸宠溺,看来,是时候生个宝宝给老婆玩了。...
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,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,绝境之时,偶得先祖传承,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。他能医死人肉白骨,也能杀死敌安天下!医武双全,财权富贵,皆信手拈来!...
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,身子一直体弱多病,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,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,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,有些悬,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,这他擅长,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!第二年,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,兴致勃勃要插秧。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,从水里抬起脚。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。啊李意卿...
收养的萝莉,成为一方妖尊,一声令下,万妖都管我叫爸爸!捡来的蛤蟆,进化上古金蟾,尽揽财气,连修百座黄金宫殿!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,竟修成绝世大能,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,放过我吧,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!...
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,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。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,嫁给男主后,得到回城的机会,果断抛夫弃子,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。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,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。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,她竟然嫌弃? 丈夫身材好,颜值好,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?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,有点把持不住了。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...